V观财报|永华光电及董事长被警示: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报

2023-05-08 14:47:53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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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5月8日电 据厦门证监局网站8日消息,因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夏庆国、公司董事会秘书康丽金被厦门证监局警示。

截图来源:厦门证监局网站

厦门证监局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该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夏庆国作为公司董事长,康丽金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天眼查显示,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厦门永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一家以从事金属制品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光缆销售等。

中新经纬注意到,5月5日永华光电发布公司股票因未能如期披露2022年度报告强制停牌公告。公告显示,强制停牌具体事由为:因公司主要财务人员辞职且未聘请到财务人员,公司的财务账务没能及时处理好,导致审计机构进场后无法及时审计,审计报告不能按期出具。为确保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经慎重研究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目前审计进度及年报编制的进展情况,公司预计无法在2022年4月28日前(含)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被强制停牌。

公告还显示后续安排:目前公司将尽快梳理财务报告,及时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并积极做好年报披露的其他准备工作。公司预计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若公司未能在2023年4月28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至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复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可能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2023年6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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